索引号: 002545004/2025-00180 发布机构: 嘉兴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7-1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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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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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精神,为规范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与使用,全面强化实验教学,压实管理责任,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有效开展,制定了《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二、主要制定依据

1.《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

3.《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4.《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指南》

6.《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政策措施

《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共7章18条,聚焦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的职责与安全等方面,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指南指导思想、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验教学发展。

(二)管理职责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实验室管理员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指导、评估、培训等职责。学校承担实验室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人员和经费管理。管理员提升自身能力,完成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

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危化品管理、设施设备安全和安全教育与演练,具体就安全方面的管理做出明确要求。

(四)教学管理

明确实验开设内容和实验教学方式创新。开齐开足开好基础性实验并强化学生实践操作,开展探究性实验,注重学生探究能力和学习兴趣提升。

(五)档案管理

明确过程性材料、药品(危化品)管理台账、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档案的保存要求,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六)监督与评估

明确检查机制、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事项,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和抽查,将结果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对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

明确指南解释权及生效时间。

四、实施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嘉兴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普通实验室、学科专用实验室及信息化实验空间的管理。

五、解读机关、解读处室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嘉兴市教育局。

2.解读处室:基础教育处。

3.联系电话:0573-838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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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嘉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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