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004/2025-00180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 |
政策原文>> | |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精神,为规范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与使用,全面强化实验教学,压实管理责任,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有效开展,制定了《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二、主要制定依据 1.《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 3.《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4.《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指南》 6.《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政策措施 《嘉兴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共7章18条,聚焦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的职责与安全等方面,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指南指导思想、使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验教学发展。 (二)管理职责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实验室管理员的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指导、评估、培训等职责。学校承担实验室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人员和经费管理。管理员提升自身能力,完成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 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危化品管理、设施设备安全和安全教育与演练,具体就安全方面的管理做出明确要求。 (四)教学管理 明确实验开设内容和实验教学方式创新。开齐开足开好基础性实验并强化学生实践操作,开展探究性实验,注重学生探究能力和学习兴趣提升。 (五)档案管理 明确过程性材料、药品(危化品)管理台账、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档案的保存要求,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六)监督与评估 明确检查机制、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事项,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和抽查,将结果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对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 明确指南解释权及生效时间。 四、实施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嘉兴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普通实验室、学科专用实验室及信息化实验空间的管理。 五、解读机关、解读处室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嘉兴市教育局。 2.解读处室:基础教育处。 3.联系电话:0573-83850518。 作者: 信息来源: 嘉兴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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