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004/2025-00096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2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关于做好2025年嘉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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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直属各学校(单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学校教育教学具有重要引导作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2025年嘉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1.在本市初中(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或市外初中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在本市初中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 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中在校生,无初中学籍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二)报考规定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在统一的招生系统中报名并参加中考。 2.中考报名原则上按照“学籍在哪里就在哪里报考”的要求进行,同时,允许跨区域就读的学生选择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进行,一旦完成中考报名则不得更改。 3.在本市初中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可以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三)残疾考生照顾办法 1.听力、视力等残疾考生,按照其持残疾证情况,参照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便利措施,由教育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和落实。 2.残疾考生的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确定办法见《2025年嘉兴市本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方案》(嘉教基〔2025〕20号)。 3.因听障申请免考的考生,可凭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医 学证明及相关资料,在中考报名时向毕业学校提出英语听力考试的免考书面申请,经各考区教育考试部门审核批准可免试。免考听力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分值)×听力分值折算。 三、考试范围和科目 (一)考试范围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要求,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6门科目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根据嘉兴实际,科学实验操作考查纳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科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赋分分值,连同6门统一考试科目的成绩,一并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二)考试科目(项目) 1.文化科目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总分值620分。“英语”总分值120分,其中笔试100分、听力20分。文化科目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 2.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 市本级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由每位考生在八个项目中自主选择二项作为测试项目,每项15分,满分30分。八个项目分别为“立定跳远、50米跑、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游泳、1000米(男)/800米(女)”。测试方式和标准等事项见《2025年嘉兴市本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嘉教基〔2025〕20号)。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3.科学实验操作考查 科学实验操作考查按照《关于下发嘉兴市初中〈科学〉学生实践技能考查目录的通知》(嘉教装信〔2015〕8号)执行,满分10分。嘉兴教育学院负责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供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查。 4.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的《嘉兴市深化中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嘉教基〔2018〕30号)和《关于优化嘉兴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充意见》的要求,从2025年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分为“A、B、C、E”四等;等第比例为A等25%,B等50%,E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A等和B等均赋20分;C等赋17分;E等赋15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社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单独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考总成绩通过折算方式操作,折算方法为中考得分率(文化课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考查成绩总得分率)乘以中考总分,即[中考得分÷(中考总分-20)]×中考总分。折算后分数提升不足17分的则按17分计入总分。高中段学校录取采用折算后的分数。 2025年嘉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项目)、满分分值、考试形式如下:
四、考试时间 (一)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 市本级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游泳项目时间为4月8日—11日,其他项目时间为4月14日—18日(如遇天气或其它不可控原因导致无法测试的学校延后安排)。各县(市)测试时间自定。 (二)科学实验操作考查 全市考查日期为5月12日—16日。 (三)文化科目考试 根据省统一安排,考试日期为6月21日—22日,详细时间安排如下:
相关考试科目(项目)考试时间等如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以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考务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试组织工作。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考试要求,重视安全保密工作,规范考试组织程序。 (三)规范宣传解读。各校要严格按照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宣传和解读。 (四)严格考试加分。市本级考生加分按照《2025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附件)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嘉兴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作者: 信息来源: 嘉兴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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