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六轮发展规划制定的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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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六轮发展规划 制定的指导意见 各校在全面分析前五轮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第六轮(2025年——2027年)三年发展规划,现就规划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级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找准学校发展定位,明确学校发展方向,确定学校发展目标,落实具体保障措施,凝聚学校改革发展共识与合力,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办学、特色办学,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证。 二、发展规划制定的原则 1.民主性原则。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制订规划,使规划能代表各方期望,充分利用群体智慧,让制订规划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的过程。 2.前瞻性原则。规划要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符合教育发展的方向,走在时代前列。要把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培育和提升学校文化,培育打造发展亮点和特色,提升教育质量作为重要任务,使规划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前瞻性。 3.发展性原则。制订规划必须尊重本校发展的历史、基础和学校发展的规律,研究家庭、社区及社会发展对学校发展的要求,反映各方期望,切实可行。规划必须为目标的达成寻找到可行的路径、方法以及相应的教育资源和保障支持,要建立学校自我评价机制,加强执行规划实时监控及调整。 4.整体性原则。规划要围绕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紧密结合本校的发展需要。规划涉及的各方面内容之间要有逻辑联系,构成系统工程,体现整体性要求。规划要在学校工作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教职工个人工作计划中得到体现和落实。 三、发展规划制定的依据 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 和 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分析学校优势和短板,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制定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四、发展规划文本结构和内容要求 第一部分 学校现状 简要分析学校现有的发展基础与优势以及发展瓶颈与挑战,为规划的科学制定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 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 第三部分 三年发展目标 建议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三个方面,分别明确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目标支撑总体目标,年度目标支撑具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要可评价,操作性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目标可不用面面俱到,但需要突出重点,明确亮点,能引起全体师生共鸣,并为之而不懈努力。 第四部分 实施路径 要谋划好实现规划的具体措施,认真总结已有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完善。要根据新时代要求,勇于改革创新,设计切实可行的工作载体和平台,针对性强,操作可行。鼓励学校百花齐放,各显特色。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学校自我保障与争取外界支持相结合,以自我保障为主;硬件保障与软件保障相结合,以软件保障为主;集中推进与建立机制经常性落实相结合,以建立机制经常性落实为主,从而形成上下同心,内外合力的氛围和环境。 五、编制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三年发展规划是办学大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过程是学校自我诊断、自我分析的过程,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集思广益、凝聚合力的过程。三年发展规划直接反映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领导班子的办学能力。 2.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建立规划起草领导小组,校长要亲自主持编制工作,市教育局联系领导和相关处室以及责任督学加强指导,参与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3. 文风朴实鲜明。文字简洁,内容精炼、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实施路径明晰,达成标志可测,操作性强。 4. 严格规范程序。学校组织人员编制《规划》,完成《规划》论证,认证工作由学校聘请市教育部门领导,省、市级督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有关专家完成。学校召开教代会,经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