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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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类型8个,计划招聘教师1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
备注:“所需专业/学科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符合本科学历报考条件的,按照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的对应原则。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2023届、2024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者,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高中语文教师岗位须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18:00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①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前一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④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另外需要提供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⑤相关必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报名审核结果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资格初审结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方式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曾指导学生或本人取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人员;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个,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6(含1:6)时;或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3(含1:3)时。 2.笔试 (1)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8:30--10:00。 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形式内容: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考计划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 (2)资格复审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3)材料:入围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承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形式内容: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每人面试时间13分钟(其中问答3分钟)。 (4)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在职教师在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或同意离职的书面材料。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5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在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五)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0573-83620852(魏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附件:1.2025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