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004/2023-00215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关于做好2023年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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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港区社会发展与治理部,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23〕12号)精神,按照《关于下达全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嘉教职成〔2023〕97号),现将有关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招录学生范围 凡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符合2023年嘉兴市各类中职学校入学有关要求的,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 (二)招录学校范围 省教育厅公布的面向我市开展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以下简称中本一体化)招生的中职学校以及嘉兴市范围内具有中职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 二、招生办法 市本级将采用网上招生为主(面向全市2023年中考考生),线下招生为辅(凡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符合2023年嘉兴市各类中职学校入学有关要求的,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各县(市)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办法。 (一)关于招生平台 考生可登录“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https://gzzs.zjjxedu.gov.cn:86/enrollsys/)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结果查询,中职与普高平行招生。 (二)关于中本一体化招生 中本一体化作为全市高中段录取的提前批。全省共有22所试点中职学校面向嘉兴市招收中本一体化培养学生,计划招收202人(详见《关于做好嘉兴市2023年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嘉教职成〔2023〕81号)。 (三)关于市级平台中职学校招生 在中本一体化录取结束后,启动市级平台中职学校网上招生,包括嘉兴技师学院、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市本级考生)、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和嘉兴市交通学校,面向全市中考考生分两个批次录取,其中:第一批次包括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职普融通班、单考单招班、技师班等类别;第二批次为三年制普通中专班和中级技工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志愿可同时填报、分批次按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网上录取结束后,第一批、第二批空余招生名额转线下录取,由各校自主招生,招生方式由各校自定,录取结果在平台录入。 (四)关于县(市)中职学校招生 县(市)中职学校招生办法由各县(市)制定,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发布。各县(市)中职学校将录取结果上报各县(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上报嘉兴市教育局职成教处统一录入“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备案。 三、招生工作纪律 (一)各地教育部门要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的审核。中职学校未经教育部门及初中学校准许不得到初中学校校内或周边区域开展招生宣传,有序做好本通知等文件的解读工作,加强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的宣讲,指导学校使用招生平台,确保初中学生及家长的中职招生知晓率。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的统筹指导及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中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本通知实施招生,不得擅自违规录取,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相应核减违规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如实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明确,不得违规进行虚假宣传、片面宣传、模糊宣传和不当承诺。各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招生的专业必须经教育部门备案。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必须在网上招生平台、学校网站上发布,并且与对外宣传使用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保持一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禁中职学校有偿招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或个人代理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普高、中职志愿可兼报。被中本一体化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高及其他中职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学生不得转报。 (二)市教育局于7月20日、9月10日分两次从平台导出各学校录取信息并与各学校、各县(市)教育局核对,未在核对名单中的报名者不得录入中职学籍。 (三)全市考生填报中本一体化必须通过网上平台完成,各初中学校要主动关心和指导考生及家长认真研读报考学校招生简章,顺利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四)为保证正常填报志愿,避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考生个人误操作导致的志愿填报无法正常进行,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尽量提前上网填报和确定志愿。
附件:1.
嘉兴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作者: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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