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红船旁学校再发展 南湖区全方位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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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性评价是促进学校科学管理、自主发展、不断创新的评价机制。早在2009年,南湖区就启动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构建了三年为一周期的发展性督导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制定好“一校一案”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有效解决了学校“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如何走更好”的问题,对促进区域内学校主动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是第五轮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启始之年,通过前四轮12年的深耕细作,南湖区各学校建立了学校章程,凝练了校园文化,形成了校园特色品牌或特色项目,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实现了学校教育内涵发展。
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提升自评能力 学校是发展性评价的第一责任人与需求者。近年来,南湖区学校发展性评价根据学校自己设定的目标和办法开展评价,既有效推动了学校工作的落实,同时也更加切合学校发展需求。 “经过区级部署、学校草拟、论证完善、规划定稿、实施落地等步骤,《学校三年发展性规划》得以科学编制,明确学校发展性评价不仅仅是学校领导的任务,更是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责任。”区教体局督导室相关负责人说。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在“五向同心、智慧未来”办学理念的指引下制定了《学校三年发展性规划》,围绕学校既定的学年内的办学目标,不断反思、调整、完善。经过多年实践,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成功建构以“向美的身心、向善的品格、向上的学力、向真的学识、向新的行动”等“五向”标准为培养目标的多元领域、多元层级的立体课程体系,使学校发展成果显著,并成功创建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嘉兴市红船精神进校园示范学校、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特色单位等。 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自我规划、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从而实现自我发展。南湖区学校遵循“整体把握、分步实施、系统总结”原则,整体做好发展性规划的制订和自评工作。学校通过建立和健全规划实施自我评价机制,设定自评目标责任,制定自评工作计划,强化评价过程管理,逐步确立“问责制度”。注重评价内容与工作内容相一致,评价过程和工作过程相结合,评价结果与工作实际相匹配。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关键在实施。为此,南湖区配套出台了《南湖区中小学发展性指标评价体系》,每一轮的指标根据国家教育政策、走向的发展有所调整。如今年启动的第五轮(2021—2023学年)规划,其中基础性指标分为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3个一级指标,二级指标7个,指标要素20项;发展性指标分为办学理念、立德树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评价机制和自定项目6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要素,不断提高规划实施的管理效能。
督导与评价相结合,促进规划落地 当前,南湖区共建立11个督学责任区,其中,中小学6个,幼儿园5个,涵盖全区32所中小学和50所幼儿园。每个责任区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聘请责任督学,中小学每个责任区4名,幼儿园每个责任区3名,第三方特约督学7名,任期为三年。 “我们要求责任督学每月完成一到两所责任区学校进行随访或督查,每学期至少到责任区学校做一次蹲点,深入到教师、学生、家长中调研,促使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区教体局督导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责任督学还对发展性评价项目设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可评价性进行摸底反馈,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规划落实。 与此同时,从2014年起,南湖区创新工作思路,聘请阮望兴等七位区外知名专家组建了“第三方特约督导员团队”,研制具有导向价值的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参与每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第三方专家的专业评价指导,切实增强了督导评价的权威性和客观性。第三方督导采用听取学校介绍、随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巡视校园、家长满意度和教师问卷调查5大模块组成,特别是通过大数据开展的家长满意度和教师问卷调查,通过优化评价路径,推进评价的创新,切实发挥了第三方评价的客观公正的效果,为“学在南湖”高质量发展“把关”,成效显著。 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受社会需求与学校自身发展需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具体工作中,南湖区则注重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中“一把尺”与“多把尺”的结合。一是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刚性的最基本规定,任何学校无论情况和条件有多大差别都必须遵守,坚持“一把尺”;二是学校之间存在差异性,针对除了刚性的最基本规定外的实际情况,采用“多把尺”。 在具体形式上探索了需求介入、问题导向等多种方式。例如,区教体局督导室每年组织第三方专家与学校协同开展诊断性评价,对学校发展的现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客观分析,找准最优发展区。而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月随访、专项督导等形式实施,每学年的发展性评价由基础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第三方专家评价和亮点工作集中展评四部分组成。同时建立和落实学校发展性评价各种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契合学校育人模式转变的教育评价体系。
建立督导工作标准,强化成果运用 任何一套科学完备的评价体系,离不开成果的有效运用与转化。为此,南湖区教体局督导室创设了“五步工作法”,强化成果运用。一是报备制度:责任督学开展督导月随访前,督学随访前要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是事先沟通制度:到达被督导学校后,要说明督导目的、主题和程序,对被督导学校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实地督导制度:通过巡视校园、查阅资料、随堂听课、座谈了解、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四是反馈制度:要积极向督导学校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五是督导报告制度:督学结束后,责任区督学要完成督导意见书,在与学校沟通后,下发学校并及时将督导报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五步工作法”可操作性强,确保督导评价能规范实施,不断提升督导评估的有效性。 “从评价的结果看,我们不是简单的分级定等,而是突出质性分析,突出学校的规范发展、特色发展、自主发展。”区教体局督导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南湖区将学校发展性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校长业绩考核、领导班子任免的主要依据,作为教师奖惩、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核定的重要参考,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奖金发放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督导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