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作者:嘉兴市教育局督导处 信息来源:嘉兴市教育局督导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3-06 09:40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浙教厅函〔2024〕28 号),2月27-28日,浙江省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第五组(温州组)在温州市教育局总督学吴君宏的带领下一行4人对嘉善县、平湖市进行了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嘉兴市教育局副局长王郁春率领校安处、督导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有关人员全程陪同;同时,我市组成的第八督导组在副总督学张燕霞的带领下一行四人对衢州市进行了专项督导。此前,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各地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整改。